化州市年秋季小学升初中及城区小学、中心小学一年级入学安排方案

为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1号)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安排的对象

(一)户籍生

1.小学:化州城区各小学、各中心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内户籍(招生报名截止日即6月30日前入户)、年满六周岁即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化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的学生。

(二)统筹生

1.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统筹生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在城区有稳定合法住所,茂名市外户籍连续2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②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其他符合国家有关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

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与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二、入学安排学位情况(另外发文)

三、学校招生范围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原则划片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一)城区小学

化一小、北岸小学:罗江以北区域的河西城区户籍学生。

实验小学、化二小、化五小:罗江以南、河茂铁路以北区域的河西城区户籍学生。

化三小:河茂铁路以北、橘城中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鉴江河以东的东山城区户籍、五羊集团公司(原水上公社)、广伦山董姓、池塘哗董姓的学生。

化四小:向阳路以南、橘城中路以东、河茂铁路以北的东山城区户籍学生。

化八小:河茂铁路以南的东山城区户籍、旧东山大队(包括大小东山、劳村、能岸、山塘、鹧鸪山、金鸡地、深水垌)的学生。

化十一小:博龙村委各自然村、河茂铁路以南的东山城区户籍的学生。

儒城学校:河茂铁路以南的东山城区户籍学生。

化九小:鉴江开发区行政区域城区户籍的学生,大桥村委各自然村的学生。

化十小:鉴江开发区行政区域城区户籍的学生,白鸠垌村委各自然村的学生。

橘洲小学:橘洲一号楼盘业主子女、鉴江开发区行政区域城区户籍、白鸠垌村委各自然村的学生。

下郭中心小学、化七小:下郭街道行政区域城区户籍的学生。

(二)城区初中

化州市第一初级中学、实验中学、化四中:河西街道户籍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化二中、石龙中学:鉴江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且户籍在鉴江开发区北京路以北和东山街道上坡村委会户籍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化三中:东山街道行政区域内且户籍在东山街道河茂铁路以北、北京路以南和鉴江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且户籍在鉴江开发区北京路以南、迎宾路以西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化六中:东山街道行政区域内且户籍在东山街道河茂铁路以南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儒城学校:东山街道行政区域内且户籍在东山街道河茂铁路以南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化七中:下郭街道行政区域户籍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百室堂初中:鉴江开发区行政区域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各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

(四)乡镇初中招生范围为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六年级毕业生。

四、具体入学安排次序及办法

(一)入学安排次序

1.户籍生

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如下批次就近安排区域学校入学:

第一批: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且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的。

第二批: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但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安排入学。

第三批:单独户(指适龄儿童自己一本户口簿)、挂户(户口挂在亲戚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

2.统筹生

(1)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如下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批:有房产证。

第二批:有购房合同及发票。

第三批:有租赁证。

(2)其他符合国家有关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入学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干[]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伍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号)要求执行。

(二)入学安排办法

1.城区小学入学安排

(1)单校划片的,其服务范围内的户籍生可报名该校。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学生直接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按入学安排次序安排入学。按入学安排次序无法确定的,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没有被抽中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多校划片的,先按照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小学,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小学,按入学安排次序安排入学。按入学安排次序无法确定的,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没有被抽中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户籍生可志愿所属行政区域内任一所小学,在优先安排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学生后,若有空余学位,则在非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进行随机派位确定,没有抽中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本行政区域内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城区初中入学安排

按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按招生计划安排入学。户籍生优先安排,统筹生统筹安排。河西街道毕业的统筹生统筹安排到化七中、石龙中学。东山街道毕业的统筹生统筹安排到化六中、儒城学校。中心学校属下的联办初中按学生志愿及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就读。

实验中学初中部的学位,根据就近的原则安排给户籍在河西街道河茂铁路以北、罗江以南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若该范围的学生人数多于招生人数,则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余下的学生再与河西街道罗江以北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一起,均衡随机派位到市一初和化四中就读。

市一初和化四中在全部安排户籍生后,若有空余学位,则从河西街道毕业的统筹生中按次序确定后随机安排。

3.乡镇初中入学安排

(1)平定镇的平定中学、圣古中学;播扬镇的播扬中学、播扬二中;那务镇的那务中学、银丝中学;合江镇的合江中学、陵江中学;林尘镇的林尘中学、林华中学;中垌镇的中垌中学、榕城中学;新安镇的新安中学、新安一中;同庆镇的同庆中学、同庆初中,每镇内的两间中学实行均衡招生,根据招生计划,随机派位确定学生。中心学校属下的联办初中按学生志愿及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就读。

(2)杨梅镇的学校按学生志愿安排。

(3)良光镇、丽岗镇、长岐镇、笪桥镇、石湾街道、南盛街道、官桥镇、宝圩镇、文楼镇、江湖镇、兰山办事处辖区内只有一所初中,所在镇(街道)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直升到本镇(街道)初中就读。

4.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应严格执行有关招生纪律,在确保避免“大班额”前提下,可根据学位情况、办学特色和学生意愿自主合理招生。

5.不在户籍所在区域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域的初中就读,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6.属征地户照顾安排对象的,需提供原征地协议及就读学生与征地户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属任教学校教师提出申请子女在其任教学校就读的,原则上安排在任教学校就读。

属国家有关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需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所属职能部门审核,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按有关政策办理。

7.统筹生在户籍生安排结束后,小学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8.小学入学安排工作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在市教育局监督下完成。小学升初中入学安排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完成。随机派位工作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三)入学安排的流程

1.入学报名

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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