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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就打远光灯

走路遇上高空抛物

遛狗不牵绳...

这些不文明的行为

你看到了是不是也觉得很气愤!

别以为这些行为没办法管

这可是要被追责的!

7月30日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表决通过《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该《条例》将于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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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中对日常生活中的

一些不文明行为都进行了规范

一、国家观念和崇尚英烈

公民应当树立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家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

公民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不得以任何形式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二、积极践行社会公德

广东推动公民积极践行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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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守各类文明行为规范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遵守各类文明行为规范,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维护公序良俗。

四、遵循公共场所文明礼仪

1、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有礼;

2、遵守公共秩序,有序礼让;

3、等候服务依次排队;

4、爱护公共设施,不得侵占、损毁或者以不恰当方式使用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控制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外放音量,避免干扰他人;开展歌舞、健身等活动时,遵守环境噪音管理有关规定;

6、参观展览会、博览会和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遵守活动现场秩序,不得乱丢垃圾;成年人教育、引导随行未成年人遵循参观、观看礼仪;

7、其他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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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维护公共卫生

1、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

2、依法依规分类投放垃圾;

3、遵守控制吸烟有关规定;

4、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者外出时佩戴口罩;

5、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

6、不得在禁止露天焚烧的区域焚烧秸杆、落叶、杂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7、不得在城市市区内违规饲养家禽家畜;

8、其他公共卫生文明行为规范。

六、维护交通安全与秩序、文明出行

1、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2、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行经人行横道和积水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遵守让行有关规定;

3、驾驶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鸣喇叭、使用灯光,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依次交替通行;

4、驾驶机动车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主动让行,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5、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或者道路两侧行驶,不逆行,不乱穿马路;

6、驾驶、乘坐机动车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7、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不得占用盲道、消防车通道等,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8、出租车驾驶员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途中甩客,不故意绕道行驶;

9、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有关道路优先通行权;

10、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不得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11、其他交通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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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维护城乡社区公共文明

1、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管理规约,配合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和管理工作;

2、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依法、友善处理矛盾纠纷;

3、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

4、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5、遵守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确保充电安全,不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或者为其充电;

6、进行装修装饰作业、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时,遵守作业、作息时间和环境噪声管理等有关规定;

7、其他社区文明行为规范。

八、文明旅游

1、尊重当地历史文化传统、民族习俗、宗教信仰和礼仪禁忌,赴境外旅游的还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文明规范;

2、服从景区引导和管理,爱护景区公共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3、爱护文物古迹以及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等文化旅游资源,不得在文物古迹上刻划、涂画、张贴,不得攀爬、损坏文物,不得违反规定拍照、录像;

4、旅行社和导游应当向旅游者告知旅游文明规范,讲解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等注意事项,引导文明旅游;

5、其他文明旅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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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维护医疗秩序

1、遵守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引,配合开展诊疗活动,保持诊疗场所的整洁和安静;

2、患有传染病或者与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的,依法配合相关检验检疫、隔离治疗、健康管理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尊重和理解医护人员,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不得扰乱医疗秩序;

4、医务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5、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6、其他医疗文明行为规范。

十、维护学校秩序

1、维护校园环境,爱护教学设施,遵守教学秩序,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2、教育工作者应当加强师德修养,文明教学,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严;

3、学生应当学习践行文明礼仪礼节,尊重教师,友爱同学,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4、其他校园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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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文明上网、办网

1、维护网络安全,遵守网络秩序;

2、不得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违法信息;

3、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4、尊重他人隐私,不得非法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5、使用文明语言,拒绝网络暴力;

6、网络运营者应当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时长、内容及游戏消费等制定具体限制措施;

7、其他网络文明行为规范。

十二、家庭文明建设

1、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爱、互相扶持,自觉履行抚养、赡养、扶养义务;

2、尊敬长辈,关心照料老年人,给予老年人精神慰藉;

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育和约束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

4、其他家庭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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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文明饲养宠物

1、管理好所养宠物,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依法为所养宠物接种疫苗;

3、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具有攻击性、恐吓性的宠物外出,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主动避让行人,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

4、其他饲养宠物文明行为规范。

十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节约水、电、气等资源;

2、优先选择乘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非机动车出行;

3、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

4、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5、爱惜粮食,合理点餐,节约用餐,操办婚丧嫁娶等活动时,按照人数文明节俭安排餐饮,避免餐饮浪费;

6、践行绿色殡葬,采用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

7、国家机关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推进无纸化办公;

8、其他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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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弘扬社会正气

1、参加抢险救灾救人、依法制止违法犯罪等见义勇为行为;

2、无偿献血和依法捐献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3、参加扶老、助残、济困、助学、赈灾、医疗救助等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4、其他弘扬社会正气的文明行为。

法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实施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依法从重处罚。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

广州本地宝、广州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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