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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4月21日),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茂名市各级各类学校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自4月27日起分期、分批、错峰返校。

(一)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返校安排

第一批:4月27日,全市高三、初三学生返校。

第二批:5月11日,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学生返校。

第三批:5月13日,小学4-6年级学生返校;

5月15日,小学1-3年级学生返校。

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返园(校)时间另作安排,原则上各批次学生返校间隔时间至少2天。幼儿园幼儿返园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二)市属高职院校,中职、技工学校学生返校安排

5月11日,具备条件的大专院校安排毕业班学生返校。

5月18日,中职、技工学校根据生源特点、疫情防控情况、防控物资准备情况,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各批次学生返校间隔时间至少2天。

5月18日后,市属高职院校根据生源特点、疫情防控情况、防控物资准备情况,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各批次学生返校间隔时间至少2天。

各中职、高职院校要作出分期、分批、错峰返校方案报市疫情防控办和教育局同意后才可实施。各技工学校的返校方案报市疫情防控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才可实施。

关于印发《茂名市各级各类学校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平稳、有序、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茂名市各级各类学校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径与市教育局联系。

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年4月21日

茂名市各级各类学校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5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5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精神,为全力做好我市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分期分批返校,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成立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市教育、工信、公安、人社、卫健、交通、应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地各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返校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区、县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相应成立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周密组织、稳妥有序做好各项工作,严格学生返校条件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统筹协调师生核酸检测,保障足量卫生专业人员驻校,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安全顺利返校。(一)审批基本流程1.学校应在学生返校前2周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技工院校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2.各区、县级市组织督查,形成学生返校总体方案。各区、县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督查验收组,在学生返校前2周内,对学校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3.以区、县级市为单位,在对学校全面督查基础上,形成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具体时间、批次安排,学生返校前1周向茂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茂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对各地各学校学生返校方案审核同意后,至少在学生返校前3天向社会发布。(二)审批提交材料各区、县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提交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县域内学校防控工作和学生返校准备情况综合报告。2.县域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具体时间、批次建议方案。3.县域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对学生返校准备工作进行逐校验收的表格和名册。4.其他必要材料。(三)严格做好审批统一按照国家和省定的学生返校条件要求,条件成熟一所审核批复一所,确保万无一失。各地要将学生返校工作实施情况及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二、返校安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自4月27日起分期、分批、错峰返校。(一)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返校安排第一批:4月27日,全市高三、初三学生返校。第二批:5月11日,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学生返校。第三批:5月13日,小学4-6年级学生返校;5月15日,小学1-3年级学生返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返园(校)时间另作安排,原则上各批次学生返校间隔时间至少2天。幼儿园幼儿返园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教学活动。(二)市属高职院校,中职、技工学校学生返校安排5月11日,具备条件的大专院校安排毕业班学生返校。5月18日,中职、技工学校根据生源特点、疫情防控情况、防控物资准备情况,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各批次学生返校间隔时间至少2天。5月18日后,市属高职院校根据生源特点、疫情防控情况、防控物资准备情况,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各批次学生返校间隔时间至少2天。各中职、高职院校要作出分期、分批、错峰返校方案报市疫情防控办和教育局同意后才可实施。各技工学校的返校方案报市疫情防控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才可实施。(三)教职员工返校安排符合返校条件的学校,可在学生返校前一周安排教职员工返校返岗,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学等准备工作。三、工作措施(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复学各项准备工作,精准严密构筑校园安全防线,真正让学生和教师安心、让家长和社会放心。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按照疫情防控指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扎实做好防控物资储备、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食品卫生安全、登革热防治、校园安全等工作,强化校园应急模拟演练,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高等院校)(二)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三全”“五管”“四精准”“六分”“一独立”校园疫情防控方案。大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网络,压实责任管事,分类施策管人,明确标准管场所,明确规范管过程,备齐预案管应急,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不留死角。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学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省份、分期、分批,有序错峰返校。大专院校要设立独立的健康观察区域,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和生活条件的保障。(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政数局,市公安局,各高等院校)(三)加强重点群体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所有师生人员离开武汉前7天在当地进行一次核酸筛查确认阴性,并在抵茂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4月8日后从武汉返茂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居家或在校内健康观察满14天,且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湖北省返茂教职员工和学生,应提前报告社区,并根据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要求,凭电子健康码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如发现有红码、黄码或无码人员,及时报告辖区内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返校前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返校;持绿码人员,返校前14天内返茂者,应居家或在校内健康观察满14天,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境外返茂教职员工和学生,入境前应提前报告社区,入境后应根据国家、省及学校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进行健康管理,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经核酸检测阴性,无异常方可返校返岗。校医、食堂从业人员、宿管等重点岗位人员,幼儿园老师等与学生接触比较密切的教职员工,应在返岗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方可返校返岗。(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商务局,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委外事工作办公室,市疾控中心)(四)全面启动入校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管理。学生及教职工在家完成晨检,无症状者方可返校;疫情期间,所有人员进校门前一律测量体温(非疫情期间可在班级进行)。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探测点,体温正常入班学习;出现发热(体温≥37.3度)、干咳、乏力或腹泻等症状的,如有家长接送,即劝返并叮嘱及时就医,按医疗机构指引处理,班主任做好晨午检登记。无家长接送的,引导学生立即佩戴口罩并转移至隔离室(区)等候,电话通知家长,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问询,无重点疫区旅居、接触史的,由家长接回家并及时就医;有重点疫区旅居、接触史的,学校向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部门报告转移,并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在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体温检测把关及动态监测管理。(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各高等院校)(五)全面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和学校卫生管理。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四害”消杀,坚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加强落实校园“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整治学校门口摊贩无序经营造成卫生环境污染及食品安全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联合属地城管部门、公安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综合治理,全方位把好校园卫生环境质量关。各学校在学生返校前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场所按指引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应对人员可能密集且自然通风不足的场所进行改造,安装机械通风装置,确保通风条件良好。师生上课、排队、用餐、宿舍及日常交往活动须按相关指引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课间课室内外学生不得进行聚集性活动。观察室、隔离区内增加洗手设施,确保师生能够及时洗手,保持清洁。教育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督促家长做好家务卫生清洁,加强家校联动。(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高等院校)(六)做好物资和条件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和储备防控物资。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师生返校工作方案,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按照每人每天配备2个口罩的要求,保障持续供应至少使用两周的口罩、测温设备、消毒剂、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园生活必需品准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严格落实教育部及4月13日全省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各学校必须达到教育部和省政府规定的学生返校条件与要求,才能安排学生返校,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返校。(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高等院校)(七)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加快完善和规范中小学卫生健康副校长的配备,同时,各地抽调卫生专业人员进驻学校,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确保每所学校至少要有1名医护人员。各学校必须建立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和联系方式,一旦发生局部疫情,务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各地各学校、各级卫健机构要联合研究配齐配强校医政策措施,共同推动学校校医室和校医(保健教师)配备,增强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高等院校)(八)加强师生教学生活管理。各地各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学、就餐、住宿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的行为规范、过程规范。要制定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对小组教学、课后校内托管、校车服务、社团活动要采取必要管控措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做适当安排。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户外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高等院校)(九)严格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积极加强食堂从业、采购、送货及查验人员管理。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规范经营。食堂进送货,送餐到校、到班和查验等工作要严格按标准流程执行,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切实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各环节操作,做好每日自查,并上报“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师生在食堂用餐时,做到餐前洗手,排队取餐,错峰、分区域用餐,按要求回收餐具和进行消毒等。(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高等院校)(十)加强校园应急模拟演练。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的通知精神,在学生返校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两次演练,第一次演练时间为4月15日或16日、17日,第二次演练时间为各学校开学前一周内。具体时间由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学生返校工作专班适时组织演练督导组,分组安排到各学校去督导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相关部门、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置内容和流程。对各区、县级市学校采取抽查方式指导演练活动。(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十一)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做好返校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育的衔接。要认真准备好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第一课”。做到校长亲自主讲返校第一课,包括思政课、爱国主义教育、生活与健康、安全教育课等。利用返校前时间,认真开展线上教育诊断评估,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分年级、分学科制定好教学计划,做好串讲复习,在确保每名学生较好掌握所学知识基础上,再进行返校后新课程教学,切实做好教学衔接。小学阶段学生返校后全部坚持零起点教学。大力加强初高中、中职、技工及大专院校毕业年级指导,更多关爱特殊群体学生,确保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责任单位:各地党委和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各高等院校)(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和报道。通过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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