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至年度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 爆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国有农林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化州市至年度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2月24日 化州市至年度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至年度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工作,根据《化州市-年度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方案》(化府办〔〕号)、《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化府通〔〕2号)、茂名市茂安〔〕62号文件及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暨打非治违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为主,综合治理”和“严管、严防、严打”的方针,突出重点,深化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利用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下旬开始至年12月31日)。各镇(区、街道)、各有关单位和农林场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认真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及排查整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分工,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的落实。 (二)检查、整治阶段(年1月1日至年4月30日)。认真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本辖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5月1日至年5月30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区、街道)和各农林场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四)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查”阶段(年6月1日至年11月上旬)。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区、街道)和各农林场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查”督查,督促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及各农林场进一步落实责任,继续高压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化州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亚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杨波(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 安局局长) 黄建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委会副主任) 黄强(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员:莫忠杰(市应急办主任) 黄俊杰(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陈忠良(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强章(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王国东(市安全监管副局局长) 魏汉坤(市工商局副局长) 欧超志(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亚浩(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 各镇(区、街道)和农林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黄强同志兼任;专项整治工作组分为两组,组长分别由王国东、陈亚浩同志兼任,组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组名单另行通知),领导小组在行动结束后自行解散。 (二)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群众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街头宣传单张、专栏、标语、宣传车等阵地,向群众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的燃放知识及管理法律法规,以案说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使广大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主动抵制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做到不组织、不容留、不参与、不默许。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学生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2、落实镇村干部包干责任制。各镇(区、街道)和村(居)委会及所辖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打非”工作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任逐级分解,实行镇(区、街道)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自然村,自然村干部包人责任制,采取“一盯一”和对闲置房、空宅实行的监管措施,了解常住人口的流动情况,充分掌握历史上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流向,家庭经济来源等情况,做到心中有底。 3、建立健全“打非”长效机制,强化排查治理。一是及时调整“打非”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打非”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各镇(区、街道)和农林场要明确责任,制定年度“打非”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到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本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日常监管,要广泛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烟花爆竹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对经查处属实的,由市“打非办”给予举报者元以上的奖励)。二是坚持排查制度。各镇(区、街道)和农林场要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的监控,同时要落实好专项督查工作,各镇(区、街道)要从每年9月份开始每月召开一次“打非”工作会议,每月要开展定期专项督查工作,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并要在每月25日前按时向市“打非办”报送排查快报表,以确保“打非”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三是坚持经常性的排查。各镇(区、街道)和农林场要在辖区范围内随时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排查时要切实做到不漏村、不漏户,对非法违法的行为以铁腕高压的态势进行打击,把烟花爆竹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坚持集中整治机制。要突出对元旦、春节、元宵、清明及夏天高温季节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检查,要对利用网络非法销售、运输和寄递烟花爆竹的企业或个人严厉查处,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祥和的氛围。五是坚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健全重点人员的信息档案,专盯死守,采取超常措施,排除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隐患。六是着力构建区域联防机制。近年来,异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活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在这严峻的形势下,必须着力构建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区域联防机制。我市属地边界较长,地形较为复杂,必须积极主动与比邻市(区)互通信息,协同配合,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强大合力。七是加强原材料的管控。坚持抓好源头“打非”工作,彻底铲除滋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土壤。凡查出属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必须追根溯源,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氯酸钾等主要材料的来源渠道;对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原材料不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人武部,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年12月25日印发 ——————————————————————————— 关 注 化 州 合作报料 天津治疗白癜风医院早期白癜风能治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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