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燕英商品
化州市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燕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粤09民终号 案 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年04月25日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粤09民终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化州市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化州市河西街道桔城西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陈颜清,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锡祥,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金容,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廖燕英,女,年9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 许 彦 审判员 黎湛红 代理审判员 曾玉金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松霞 书记员 张淑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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