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燕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粤09民终号

案   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年04月25日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粤09民终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化州市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化州市河西街道桔城西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陈颜清,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锡祥,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金容,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廖燕英,女,年9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 许 彦

审判员 黎湛红

代理审判员 曾玉金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松霞

书记员 张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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