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秩序,规划控制好城乡道路两侧和沿江两岸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城乡道路两侧建设实施规划控制的通知》(茂府〔〕13号)、《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河湖管理范围规定的公告》(化府〔〕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和整治城乡道路两侧及沿江两岸建设的通告()》重新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以在年9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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