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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茂名化州市处理一起以付某亮、张某仲等人为首通过诈骗手段,组织讨薪工人“恶意讨薪”的违法行为。

年1月13日上午11时,化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化州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警情,某花城项目销售部有一批讨薪工人聚集售楼部门口,以干扰售楼部正常营业的方式进行讨薪。

经化州劳动监察大队、化州市北岸派出所介入处理,围聚工人在上午12时离开售楼部。带头人付某亮、张某仲等人当天被化州市北岸派出所带回调查处理。

经查实:付某亮从某花城建筑工地承包了内墙抹灰作业项目,并雇用张某仲为现场带班管理人员。因抹灰工作面在验收时发生了扣款问题,付某亮与公司在工程款结算时产生许多争议,实际可领取的工程款远远少于预期。年1月10日,为领取更多工程款,付某亮、张某仲采取虚报工人工资数额、多报工人人数等方式向化州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分包单位化州市雄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2名工人工资共计35万元。

化州劳动监察大队审查投诉材料后,指出付某亮等人的投诉欠薪材料存在许多不实之处,并告知投诉人相关权利义务并如实投诉。付某亮等投诉人离开受理窗口后一直未补全投诉材料。

1月13日,张某仲等人召集部分工友以及在茂名市其他地区工作的老乡等20多人,以围堵项目售楼部的方式帮助“包工头”付某亮追讨“欠款”,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悉,张某仲本人在该工地的劳动报酬已足额领取,目前追讨的款项是“包工头”付某亮个人承诺给他的辛苦费2万元。同时为达到阻碍劳动监察办案的目的,付某亮、张某仲甚至收起工人考勤原始数据,工人作业的计量账本,以虚报、多报欠薪人数、金额,召集与欠薪无关的同乡人员围堵售楼部吵闹的方式追讨工资。付某亮、张某仲等人恶意讨薪行为已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于1月13日当天被北岸派出所带回调查。

来源:茂名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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