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招人有编制最后机会
年河源市源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人) 添加客服老师加入河源备考群,若满人,请添加下面的客服老师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号令)等规定,我区决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类别 本次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人员共名,分为六个类别: 第一类:选招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教师(10名); 第二类: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华南师范大学选招中学教师(10名); 第三类:选招中学音乐、体育特殊人才(8名); 第四类:选招中小学教师(名); 第五类:选招有教学工作经历的小学教师(61名); 第六类:选招幼儿园教师(9名)。 具体岗位详见《年源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源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职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年7月29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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