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对城区内违法占道经营的共享电单车进行处理的通告

为维护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文创卫工作要求,我局于年8月3日至年8月6日对城区内违法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单车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查获骑电、哈啰、六个轮子等八个品牌共享电单车一大批。鉴于该批车辆的投放主体不明,现就该批车辆的处理通告如下∶一、请涉及车辆的投放主体于年8月20日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车辆购置证明到我局认领所属车辆,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二、逾期不认领配合处理的,我局将认定为无主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年8月14日

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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