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化国资经营招租第05号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一、公开招租商铺

出租资产单位名称:化州市第六中学

座落位置:校内

租赁物用途:小卖部

使用面积:约30平方米

二、公告期限:年1月29日至年2月4日止;

三、报名时间:年1月29日8:30至年2月4日17:00止;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化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资产运营股(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大楼七楼)

联系08

五、现场竞租时间、地点

竞租时间:年2月5日上午10时30分

竞租地点:化州市河东上街垌三十米街金叶商场二楼

六、招租方式及底价:采取现场密封竞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的方式;小卖部底价:元/月。

七、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租。意向承租人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并由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履行担保。

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元。(化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账号:;开户银行:农行化州民主支行)。

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复印件、本人农业银行的账户复印件。注:每个标的物,竞租人只可报一条标,担保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事项须知

1、竞租未成者其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十五个工作日内退回,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生效后(不计利息)转为押金。

2、竞得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立即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3、竞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该小卖部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小卖部租期为3年,租金每年按十个月计算,第二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租金按学期缴交,在每个学期开学前5天缴清该学期足额租金。

5、此公告在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

6、详情请咨询(该资产有补充协议):

化州市第六中学

化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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