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又一市区中学小卖部招租,底价
招租公告 化国资经营招租〔〕第28号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一、小卖部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单位名称:化州市第四中学 座落位置:校内 使用面积:约80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8月10日至年7月31日) 二、公告期限:年7月28日至年8月3日。 三、报名时间:年7月28日8:30至年8月3日17:00。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化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资产运营股(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大楼七楼) 联系-7352007- 五、现场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年8月4日上午10时30分 竞租地点:化州市河东上街垌三十米街金叶商场二楼 六、招租方式及底价:采取现场密封竞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的方式,同等价格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权;小卖部底价元/月(设置保留价)。 七、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1、意向承租人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并由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履行担保。 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竞租保证金:元(户名称:化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账号:;开户银行:农行化州民主支行)。注:请到银行柜台缴费并带回执报名。 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本人农行的账户复印件。注:每个标的物,竞租人只可以报一条标。 八、其他事项须知 1、未竞得者其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十五个工作日内退回,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生效后转为小卖部押金。 2、竞得人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立即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3、竞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4、该小卖部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租金每年按十个月计算,第二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租金按学期缴交,在每学期开学前5天缴清该学期的足额租金。 5、此公告在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 6、详情可咨询化州市第四中学,联系。 化州市第四中学 化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28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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